根据《南通大学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通大研〔2024〕22号)《南通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关于做好2026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26年度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招生工作,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拟招收人数
硕博连读2人。
二、申报时间
1.网上报名:申请人须于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2日前网上报名,并交纳报名费。
2.材料提交:申请人需于12月3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提交至神经再生重点实验室(地点:启秀校区北区7号楼203室)。材料包括:
(1)南通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博连读”登记表(网报完成后用A4纸下载打印);
(2)硕士阶段成绩单(需加盖研究生院培养办公章);
(3)相关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论文需提供学校图书馆检索证明);
(4)外语成绩原件及复印件;
(5)与报考学科有关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原件2份(网报完成后下载打印,其中1名须为报考博导,1名为硕士阶段导师);
(6)学术诚信承诺书(网报完成后用A4纸下载打印);
(7)思想政治考察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表格,所在单位盖章,密封后提交);
(8)近三个月内体检表原件一份(可在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
(9)其它相关材料。
申请人应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伪造或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其综合考核、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对象为我校全日制二、三年级在籍优秀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就业研究生及海外留学生)。
申请条件:申请人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作出创造性成果,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申请条件,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考试舞弊、学术不端等行为;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
(三)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四)外语水平应满足:CET-6≥425 分或 IELTS≥6.0 分或 TOEFL≥85 分;
(五)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修完已开设的硕士学位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各科成绩优良(学位课程无补考);
(六)硕士阶段的学科专业须与拟申请博士阶段的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以保证培养过程的连贯性;
(七)硕士阶段有较为优秀的科研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Ⅰ(1)以第一作者或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排名第二发表七级(仅限北图核心期刊)及以上研究论文不少于1篇。(2)发表四级或五级研究论文(排名前二),或发表三级及以上研究论文(排名前三)视同满足要求。
Ⅱ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国家级有个人证书,或获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五>,或省部级二等奖<排名前三>,或省部级三等奖<排名前二>)。
Ⅲ获得与研究生在读期间研究内容相关的A类专利(第一发明人,或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排名第二)授权1件;或B/C类专利(第一发明人,或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排名第二)授权2件。
Ⅳ参加经学校审批的境外研修满三个月,且以第一作者或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排名第二发表七级及以上研究论文不少于 1 篇。
Ⅴ参加学校组织的Ⅰ类创新创业竞赛活动,获第二等级及以上奖项(排名第一)。
Ⅵ参加由本校研究生院组织实施的支教实践活动,实际支教期满一学期,支教单位考核合格,支教期间的教学实践成果(不少于 3000 字)通过支教地区教育行政单位认定,且发表八级研究论文不少于1篇。
四、资格审核
实验室成立硕博连读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核专家小组,对报名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公正评价的基础上给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并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综合考核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南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五、综合考核
1. 综合考核方式采取公开答辩方式,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
2. 实验室组织本学科博导(不少于五人且为单数)成立考核小组,重点考察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语水平评价(含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报考博导不得作为考核小组成员。
3. 考核过程详细记录、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善留存备查。
4. 申请人采用PPT汇报形式,主要介绍: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学习情况(本科和硕士学习阶段学过的课程、各科成绩)、科研经历(本科和硕士学习阶段参加科研情况、学术活动情况、学位论文情况等)、科研成果(获得的学术荣誉、发表论文等成果情况等);
(2)博士科研计划书:包括对本学科的认识,对学科前沿科学技术及最新科研、相关技术成果的了解;对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工作的设想或计划(包含拟研究的问题、知识储备、创新点、研究框架、研究方法、主要参考文献等)。
5. 申请人汇报完毕后,由学科考核组专家提问,并根据申请人的汇报情况,以及申请人是否具备进行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的潜力和条件等进行论证和审议,主要包括对专业知识的运用、创新思维能力、科研潜力、语言组织、逻辑条理、团队精神及英语口语、听力及综合运用能力等。
六、组织管理
1.实验室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的制定、招生工作的组织开展以及招生结果的初审认定。
2.实验室在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中需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学校及实验室纪检部门将全程监督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
七、录取
1. 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综合申请人考核结果,按照综合考核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成绩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时在本学院官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
2.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研究生院将审定通过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八、其他事项
1. 硕士阶段的学科专业须与拟申请博士阶段的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以保证培养过程的连贯性;
2. 拟招生人数根据报名人数适当调整,拟录取的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名额占用报考博士生导师当年度的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指标。
3. 申请人如提供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现象或无法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 硕博连读只招收非定向全脱产学习的考生,其基本学制为四年。
5. 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需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南通大学神经再生重点实验室综合办公室电话为:0513-85051817。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为:0513-85012093。
6. 本实施办法细则相关内容由神经再生重点实验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