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再生重点实验室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5-09-15 浏览次数:10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渠道,为做好接收推免生工作,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按照《南通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验室工作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一、接收专业及计划

生物学,硕士5人,博士2人。具体以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公布的为准,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6届毕业生,并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教育部备案的申请无效。

3.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历年大学成绩优良,基础扎实,有良好的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申请程序

1.报名申请

推免生应于2025922-1020期间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南通大学”专业志愿,每位申请人只能提交一个志愿。

2.复试/待录取通知

实验室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同意复试和待录取通知,同时通过电话或邮件等多种方式通知推免生。推免生须及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录取资格。

四、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

凡学术兴趣浓厚,科研能力突出的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者可向本学科申请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推免生应按照上述推荐程序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同时报名前需提交《南通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和两封相关专业正高职称专家(其中一位为拟报考博导)的推荐信于920日前送交启秀校区北区7号楼203办公室,逾期视作放弃直博申请。

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时,考试方式选择本科直博;本科直博生因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网报时选择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无需填写证书编号。

、复试录取

(一)复试是考察推免研究生是否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是加强对推免生外语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培养潜力和政治觉悟的全面考核。

(二)推免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在神经再生重点实验室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专业实验技能等的考核,主要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三)推免生需按照实验室的要求提交材料并按时参加复试。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本科期间成绩单(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登记证书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4.其他证明自己学习研究等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四)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记分,满分100 分,60 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实验室根据招生计划和复试成绩提出拟接收推免生名单,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公示名单,公示期不少7日。

六、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直博生的学制为5年。

七、其他说明

1.依据有关规定,接收推免硕士生数量不超过实验室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博士招生一级学科接收直接攻博研究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当年招生人数的20%。

2.推免生入学后适用研究生的管理规章制度,享受研究生待遇,履行研究生的相关义务。

3.推免生占其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名额,占实验室2026年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

4.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如果在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录取资格无效。已被实验室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5.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接受并确认待录取通知,否则视同放弃。每位推免生只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因此在接受待录取通知时务必慎重,诚实守信,一经确认将不得撤销。

6.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神经再生重点实验室学生工作办公室:0513-8501817。

2026年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doc

专家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