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通大研〔2024〕13号)第十二条、三十二条规定,生物学专业2019级硕士研究生钱鹏(学号为1924310036)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经神经再生重点实验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现拟对钱鹏作退学处理。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1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向神经再生重点实验室提请复核。逾期、匿名均不予受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上报学校作自动退学处理。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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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再生重点实验室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