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神经再生重点实验室内公开选聘主任助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9 浏览次数:456


为进一步促进神经再生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干部队伍年轻化进程,全面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创新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建设,根据《关于在二级单位设立助理岗位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通大委组〔201927号),经研究,决定在重点实验室内公开选聘主任助理2名。

一、工作职责

主任助理的工作职责主要是协助实验室领导班子开展教学、行政管理工作。

二、选任条件

主任助理除须具备《南通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踏实肯干,甘于奉献;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正高职称可适当放宽;

3.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身心健康。

三 、选聘程序

1.个人报名:应聘者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

2.酝酿初步人选:实验室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能力测试、比选择优;实验室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初步人选。

3.上报学校:实验室将初步人选上报学校党委,党委组织部会同纪委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核把关。

4.研究确定:实验室结合学校审核结果,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拟任人选,并上报分管(联系)校领导,经同意后确定最终人选。

5.发文聘任:聘期一般为三年。

四、日常管理

1.主任助理不纳入学校干部序列,不对应行政职级。聘用期间,由实验室进行日常管理。

2.主任助理相关补贴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根据考核情况发放。

五、报名事宜

1.报名方式:应聘者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将纸质报名表送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邮箱sammy@ntu.edu.cn

2.报名时间:201999日至911日。

南通大学神经再生重点实验室院长助理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