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处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3 浏览次数:1001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处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189号),接学校研究生院要求,开展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处理工作专项检查,请研究生导师加强对学生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教育,加强对学位论文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指导,并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确保原创性,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513-850518230513-85051817;邮箱:prozxy@n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