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发布时间:2015-07-02 浏览次数:795

根据南通大学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定聘和评聘工作暂行办法和神经再生重点实验室教师系列中级岗位聘任条件(暂行)的相关规定,经个人申报、任期考核、材料审核、资格审核和神经再生重点实验室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科组评议确定龚蕾蕾同志已达到讲师任职要求。

现予公示,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15751700前至秘书室反映,电话:85051800

神经再生重点实验室2015.7.2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表-龚蕾蕾.doc